招生對象
PROSPECTIVE STUDENTS
- 15歲至29歲(以開訓日計算)之本國籍待業青年(非屬日間部在校生)。
 - 對從事資訊產業、智慧科技、數位行銷有興趣者或有意願轉職的青年。
 
※不得具勞工保險(不含訓字保)、就業保險身分,或為營利事業登記負責人。
報名方式
THE PROCEDURE OF REGISTER
						STEP
						
					02
					申請參加計畫
- 選擇開訓日期區間:今日~114/06/30
 - 
								訓練單位名稱搜尋:嘉義市工業會
								
※點選功能列「申請參加計畫」務必做登入,如點選「課程查詢」,僅作課程查看。
 - 選擇班級梯次並點選課程資訊下方「申請參加計畫」按鈕。
 
						STEP
						
					03
					呈步驟2接續完成申請
- 線上簽切結書:請學員在報名完成後,於臺灣就業通網站進行線上簽訂切結書;以手機掃描產出的QRcode進行線上簽名作業,送出後即完成報名作業。
 
※請學員務必進行線上簽名,線上切結書完成後將會同步至報名系統,無須另外繳交。
						STEP
						
					04
					繳交審查資料至(cycia001@gmail.com)
- 
								甄試方式: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,於報名截止日前繳交簡歷表pdf檔,格式不限,須說明學歷、經歷、參訓動機與職涯方向等內容描述。
								
※甄試日說明:主要以事前繳交書面資料為主,無實體或線上甄試活動。
 
- 
								繳交審查資料:
								
- 身分證(正面)及最高學歷證明:以利核對報名資格。
 - 簡歷表:書面審查之用。
 
 
						STEP
						
					05
					審查結果通知
- 審查結果將於甄試日隔天e-mail通知,並確認學員報到意願及自付額繳納說明。
 
※信件如沒收到,請先查看垃圾郵件,如仍無資料,務必詢問訓練單位。
						STEP
						
					
				06
					
						STEP
						
					07
					開訓通知
- 課程於開訓日前3-7天將進行課程通知(包含正式課表、班務提醒與訓練契約書等),將開設學習平台帳號權限,並發e-mail通知登入帳號密碼,請務必留意信箱。
 - 
								請依規定於開訓報到前(或開訓日當天)完成:
								
- 會員登入與上傳身分證電子檔:於右上角登入(登入頁)後,點選「檔案提交」,上傳身分證正、反面檔案(可掃描或拍照,資料務必清晰);
 - 訓練契約書:請學員將契約書印出一式兩份,詳閱訓練契約書內文後,依契約書欄位填寫與簽署,並請統一於報到日當天紙本繳交。
 
 
						STEP
						
					08
					開訓報到
- 請學員依指定訓練地點進行實體授課,報到當天繳交契約書以及領取相關教材。
 - 課程皆會進行錄影,提供課後複習,請於本平臺進行登入後,點選「班級資訊」,可進入學習平臺。
 
※學習平臺或登入有相關問題,請於Line@官方帳號或是班級社群詢問該班班主任。
費用及補助說明
INTRODUCTION
- 課程費用:每班課程費用請參考該班簡章。學員訓練費用自付額為1萬元。
 - 
							補助參訓:
			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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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				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,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,每人最高以補助10萬元為上限。訓練費用10萬元內扣除自付額後之其他訓練費用由勞動部先行墊付。
									
※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僅能參加1次。
※如後續經審核資格不符,由青年自行負擔相關訓練費用。
 - 青年取得課程結訓證書及出席時數達總訓練時數2/3以上,且於結訓日次日起90日內依法投保就業保險者,則可向分署申請自付額1萬元補助。
 
 - 
									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,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依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,每人最高以補助10萬元為上限。訓練費用10萬元內扣除自付額後之其他訓練費用由勞動部先行墊付。
									
 - 培訓期間依失業青年職前訓練獎勵要點發給學習獎勵金(每月最高8,000 元),自開訓日起每30日,由分署直接撥入學員個人金融帳戶。
 
※學習獎勵金僅能領取1次,訓練期間未到課之時數達10%以上不予核發。
※青年依法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,不得領取本要點之學習獎勵金。
參訓注意事項
NOTICE
- 結業證書:依各班規定,請詳閱各班簡章。
 - 
						以參訓一班次為限,且出席時數應達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二以上。
青年參加指定訓練課程,出席時數未達規定者,一年內不得參加職前訓練。
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- 患重大傷病、傳染病或其他意外傷害,經公立醫院或地區級以上私立醫療機構診斷證明需長期治療。
 - 因家庭發生不可抗力之災變等重大事故,而無法繼續受訓並提列相關事實證明。
 - 因懷孕或流產經醫師診斷需休養。
 - 前項不得參加職前訓練期間,自青年離訓、退訓或結訓日起算。
 
 - 青年參加本署與所屬各分署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依失業者職業訓練實施基準辦理之職前訓練,於結訓後180日內者,不得參加本計畫。
 - 因訓練班別場地不同,設備要求請依簡章規定。
 - 為配合講師時間或臨時突發事件,經分署同意後,主辦單位有調整日期或更換講師之權利。
 - 為確保上課權益,如開訓前仍未收到通知,請來電洽詢報名狀況。